国际关系系一般研究生院章程
修订日期 2022.05.01
修订日期 2022.03.02
修订日期 2017.10.31
- 1. 研究生院系详细专业
① 研究生院的国际关系学科与国际关系的除普通专业,另还设有全球区域研究的细分专业。
每门课程的新生都是根据研究生院的一般政策独立招收的。
- 2. 招生
① 评委单独和私下进行文件审查和口试如下,评委主席通过对各位评委给出的个人评估结果的平均值来计算最终结果。
② 其他招生相关事项按照一般研究生院招生规则执行。
2-1. 材料审查
① 学士和硕士联合项目、硕士项目、硕士和博士联合项目和博士项目的文件审查共获得 200 分(学术计划 100 分,大学成绩 100 分)。
② 文件审查 详细的评价标准如下。
③ 如果学业计划和大学成绩的平均分分别在80分以上,总分在160分以上,则为及格。
④ 学业计划和大学成绩的平均分在80分以上且总分低于160分的,判定为不及格。但是,如有必要,学生可以通过口试重新评估他/她的学术能力,然后再决定是否通过。
⑤ 国际地区研究课程新生中,官方成绩未达到TOPIK 3级或以上的外国学生,必须在第三学期开始前在我校外语学院或韩国语课程完成至少400小时的韩国语课程.
2 - 2. 口试
① 文件评估后,必要时可进行口试。
② 硕士点、硕士博士融合点、博士点口试总分100分。具体分数由专业知识80分、学习热情认真10分、专业能力10分决定。
③ 如果得分为 80 分或更高,则判定为通过。
- 3. 课程和毕业要求
① 国际关系专业
- 4. 资格考试
① 综合考试和外语考试的要求必须在论文计划提交前一学期达到要求,每项要求的满足最终经研究生院院长批准确定。
4 - 1. 外语考试
① 本科/硕士和硕士相结合,托福79分或托业760分。
② 硕士、博士联合项目和博士项目,外语考试必须达到托福91分或托业800分。
③ 外国留学生必须在本校外语学院或韩国语课程中取得韩国语 TOPIK 4 级以上,或完成 TOPIK 4 级以上。
④ 但是,如果该专业的教员认为有必要,可以用外语考试代替本学科的考试。及格分数为 80 分或更高(满分 100 分。
4 - 2. 综合考试
① 参加资格:本研究生课程取得21学分以上者。其中,6个学分(两门课程)可以替代其他部门或其他专业课程。此外,通过外语考试不被指定为参加综合考试的先决条件。
② 申请程序:参加综合考试的学生必须向所在系主任教授提交一份成绩单,获得资格批准后方可参加考试。
③ 考试日期:每年7月初和1月初进行。
④ 考试方法
a. 学士和硕士学位联合培养项目要求两门或两门以上的科目,硕士和博士联合培养项目和博士学位项目的三门或多门学科由两名或两名以上教授撰写和回答。
b. 对于综合考试的笔试,100分的平均分达到70分以上为及格。
c. 全部综合考试应考科目中出现不及格的科目,可根据主管教授的判断重考或换科。
5.学位论文
5 - 1. 硕士学位课程和本科/硕士一体化课程(本硕连读)
① 研究生院第二学期结束后,可以向研究生院院长提交论文提案,并指定导师。
② 论文研究计划须在拟毕业前一学期开学前经系委批准,同时指定助理教授。
③ 毕业前一学期开始时,论文研究计划须经导师同意以电子方式录入,并提交相关文件至系办公室。
④ 论文审稿人为3人(主审1名,副审2名),但顾问(主审)必须从本校专任教师中选拔。只有一名非全职教员的外部评委可以作为助理评委参加。外部评委的标准仅限于在韩国和国外获得博士学位的人。
⑤ 论文用韩文或英文写成。
5 - 2. 硕士、博士联合培养和博士培养
① 研究生院第二学期结束后,可以向研究生院院长提交论文提案,并指定导师。
② 论文研究计划须在拟毕业前一学期开学前经系委批准,同时指定助理教授。
③ 毕业前一学期开始时,论文研究计划须经导师同意以电子方式录入,并提交相关文件至系办公室。
④ 评委人数为5人(主审1人,副审4人),但顾问(主审)必须从本校专任教师中选拔。只有两名非专职教师的外部评委可以作为助理评委参加。外聘评委的标准仅限于具有国内外博士学位的人员。
⑤ 论文原则上用英文撰写。但全球区域研究的详细专业的论文必须用韩语或英语撰写。
此外,如有必要,经导师同意,可以用其他外语书写。
6.本科生修读研究生课程
①经系委和分管教授批准,本科生最多可修读研究生课程6个学分。该课程不计入本科课程完成的学分,但计入学生进入研究生课程时完成的学分。
- 7. 其他大学院课程的运营
① 其他大学院运营事项,比照一般大学院和未来校区大学院的校规。
- 经过规定1本修订章程从2022年第二学期入学生开始适用。